蒙自市出台“十二条”举措提升干部落实力
时间:2020/4/2 8:07:12    作者:通讯员 莫祖轩    来源:云南网-红河日报

  蒙自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干部“三不(不作为、不会为、不争气)、三怕(怕负责、怕担当、怕认真)、三推(往上推、往下推、相互推)、三官(太平官、慵懒官、糊涂官)”等突出问题,制定出台《蒙自市提升干部落实力打造“蒙自标识”的十二条措施》,不断提升干部抓落实、促发展的能力,着力打造“定一件抓一件、干一件成一件”的“蒙自标识”。

  建立重点任务交办、工作任务包保和挂账销号制度,以“白色、黄色、红色”3种颜色作为任务清单纸张的底色,表示不同程度的工作责任和工作时限。“白色清单”用于交办任务和工作提醒;“黄色清单”用于任务交办提醒后,不能在规定时限或标准完成相应工作任务时,发出约谈函询;“红色清单”用于约谈函询后,仍不能完成任务时,发出责任追究移交清单。

  下转2版  上接1版  蒙自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交办单严格督查督办,明确专人跟进办理情况,坚持一月一督查汇总,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红色清单”移交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追责问责,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克期推进。

  对不想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不严不实的干部(含市管干部)采取“回炉式”交流,按照“单位动议、集体研究、组织审批”的程序,从市级部门、乡镇(街道)交流到条件艰苦的乡镇或承担重点中心工作的村委会回炉锻炼1至2年。经锻炼仍无改进提高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按人事管理规定降低职务职级或辞退并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长期在同一乡镇(街道)或同一岗位工作(含市管干部和股所级干部)的采取“轮岗式”交流,按照“同一岗位任职满3年的可以交流,任职满5年的应当交流,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的原则,结合干部培养和岗位历练,通过轮岗方式在单位内、系统内和系统外进行轮岗交流。

  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考评办法,通过分类别“差异化”考核手段,树立“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鲜明导向,杜绝轮流坐庄和吃大锅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绩效考核等次,对落实力强,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进行奖励。

  健全完善干部“七必访”制度,逢生病住院、亲人亡故(父母子女)、婚嫁生育、家庭纠纷、生活遭受重大困难、家庭发生意外事故、退休7类情况必走访慰问,并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同时,市委每年统筹一批市级行政机关、乡镇(街道)行政机关职级晋升名额,打破资历资格晋升一批,进一步激励全市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为了提升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素养和专业精神,蒙自市还畅通“引进来”“走出去”培训渠道,邀请全国各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赴蒙对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辅导;借助“招百商、兴百企”,组织干部到先进发达地区开展学习培训考察,拓宽思路和眼界;围绕金融改革、数字经济、产业转型、社会治理等方面,采取“定向分班+专业教学+课践结合”的方式举办专业化小班;针对复退军人、村(社区)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采取“分类培训+模块教学+学员论坛”的方式,举办业务能力提升班;对定向“回炉式”交流干部和受处分干部,采取集中式军事化教育培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