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深入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 让“跌倒者”重新“站起来”
时间:2019/12/11 0:22:37    作者:李永峰 马莎兰    来源: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2019年12月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2版“新闻”栏目刊登了题为《让“跌倒者”重新“站起来”》的稿件,讲述了西藏深入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一起来看!

  让“跌倒者”重新“站起来”

  近日,看到自己的任命文件,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巴青县干部王某激动不已,“感谢组织会给我这样的机会,这是对我的关怀和信任”。

  两年前,因在任巴青县某乡镇党委书记期间扶贫工作落实不力,王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受处分后,王某思想压力较大、工作积极性不高,一度自我迷茫、徘徊不前。

  “那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难熬的日子,在单位里、同事面前都抬不起头。”王某感慨道。

  巴青县纪委监委了解情况后,立即对其开展回访教育,多次谈心谈话,帮助他重拾信心。“通过回访谈话,该同志打开了心结、放下了包袱,开始调整心态积极工作。”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王某在回访谈话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明白“有错就要改,改了就是好同志”的道理,把处分当成鞭策,把回访谈话当成“动力”,工作上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

  惩处有力度,教育有温度。这是西藏回访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为让受处分人员正视问题、端正态度,感受组织的严管厚爱,激励受处分人员重燃干事创业激情,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秉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把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让“跌倒者”重新“站起来”。

  “规范健全回访教育机制,有效转化成果运用,是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有力抓手。”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

  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是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回访教育的基本遵循。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展回访教育,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帮助受处分人员,还注重发现执纪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执纪审查工作水平。

  “处分不是目的,重点是在思想上划‘红线’、设‘底线’、架‘高压线’。通过回访教育让受处分人员正视问题、端正态度,充分感受组织的严管厚爱,激励他们重燃干事创业热情。”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