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系统第十一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在大连召开
时间:2010/4/7 6:55: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3月31日,全国税务系统第十一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在大连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兰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总结税务系统“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以来的主要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统一思想,研究部署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在回顾和总结一年来教育培训工作成绩时,宋兰指出:“十一五”以来,在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各级税务机关和干部教育培训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总体要求,以能力建设为主线,积极推进学习型税务机关建设,完善保障体系,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培训质量,组织开展大规模、多层次、分类别的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为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

  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宋兰强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按照“三支队伍”分类培训的格局,突出高素质专业化骨干培训,深化能力建设,完善保障体系,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实现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不断开创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

  宋兰对今后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

  以提高领导税收事业科学发展能力为着力点,进一步创新领导干部培训。总局将每年有计划地安排160名左右司局级领导干部参加税务党校培训和其它业务培训。继续抓好地市税务局长轮训,确保到明年年底对地市税务局长普遍轮训一遍。加大对县(市、区)税务局长培训的力度,争取到“十二五”末,将全国县级税务局长普遍轮训一遍。省以下税务机关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要求,重点抓好处、科级领导干部培训。总局将安排足够班次的处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实现处级干部任职培训及时、全面和规范。按照新一轮国税系统副司局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的新要求,总局及时举办国税系统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各省局也要根据本系统处、科级后备干部培养需要,有计划地举办相应的后备干部培训班。

  第二,以提高攻坚克难能力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骨干培训。科学确定专业骨干人才的培养标准,建立总局、省局、地市局和县级局四级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齐全、素质优良、规模适当、能够攻坚克难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总局要继续举办纳税服务、大企业税收管理、所得税管理、反避税、税务稽查等业务骨干班,培养一批能力较强的专业骨干。要适应行业税收管理要求,开发一批适应行业税收管理需要的培训项目,举办房地产、金融保险、建筑安装、医药等分行业的纳税评估专业骨干班。要以总局和省局专业人才库为基础,选拔一批业务素质好、专业能力较强、有培养前途的专业骨干进行分专题递进式培训,举办企业资产重组、资本市场、出口退税等稽查专题培训班。

  第三,以提高岗位胜任能力为着力点,进一步抓好基层干部培训。

  大力开展财务会计知识、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化应用技术等基础知识的强化培训。探索建立财务会计等与税收工作最紧密相关基础知识水平考试制度。按照“信息管税”、征管方式变革的新特点,以及加强纳税服务、按企业规模进行分类管理的新要求,深化提升“六员”培训,全面提高基层一线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按照“统一培训目标、统一培训内容、统一组织模式、统一考核标准”的要求,以提高新岗位适应能力为重点,结合执法资格考试做好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

  第四,以提高保障能力为着力点,进一步推进培训保障体系建设。

  要推进适应税收专业化管理需要的专业化干部教育培训,必须构建与之相配套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专业化课程体系、培训大纲和教材体系。完善布局、突出特色,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总局党校)主阵地作用,继续发挥好大连、长沙两个培训机构在领导干部更新知识、专业骨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各省税务干部院校要适应专业化培训的新要求,根据师资结构优势,深度开发特色培训项目,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形成某一方面独具优势和特色的专业培训基地。要优化培训机构布局,整合资源,加强配合,形成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资源共享的教育培训机构体系新格局。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要加强课程体系和教材大纲建设,要完善教育培训项目计划管理,提高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五,以提高质量效益为着力点,进一步推进管理和改革创新。

  稳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树立“以人为本,按需培训”的理念,树立“专业化培训”的理念,探索培训方式方法改革创新;树立“规模和质量效益统一”的理念,从单纯追求培训规模向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转变。运用信息技术,推进培训手段创新。要积极开展远程教育培训,要探索建立促进干部网上学习的激励机制。要以《干部教育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等干部培训基本法规为依据,结合税务系统实际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各项管理制度。要积极研究制定“十二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

  第六,以提高教学和管理水平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培训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加快培养一批敬业、精业、勤业的培训机构领导成员。要按照学习型团队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学习、研究、锻炼、成长为主题,开展练内功活动,努力把握税收工作发展的趋势、现代教育培训管理的特点和成人学习的规律,提高培训项目策划与管理本领,成为组织教育培训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提高机制,通过进修培训、挂职锻炼等途径,提高专职教师适应专业化培训需要的教学水平,抓好专职师资队伍建设。要落实专职教师到税务机关和兼职教师到税务学校“双向挂职”的规定,保持教育培训与税收实际工作的动态联系。要建立开放式的兼职师资人才库,积极选聘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教学能力较高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以及高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的学者、专家担任兼职教师。通过举办兼职师资培训班等方式,推动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要按照“实行分级负责,教育部门归口管理,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形成加强教育培训的合力。

  国家公务员管理局、监督与培训司刘丽军司长莅临会议并讲话,来自全国税务系统各省区市税务机关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负责人共计11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