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与完成,内蒙古新右旗纪委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中央“5个严禁、十七个不准”的行为,将按照中央“五个一律”的规定从快从严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绝不迁就,让每一位领导干部感受到“纪委在行动、纪委就在身边”,为换届选举工作“保驾护航”。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风清气正。为了切实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旗委从纪委、组织部、统战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抽调人员成立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督察组,对换届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执行换届纪律情况的全程监督,使整个换届工作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同时,充分发挥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电话和旗“12380”组织部长举报电子信箱,24小时值守,进而畅通了监督、举报渠道。凡是涉及换届的举报,都能够及时受理、及时查核、及时处理、及时制止,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同时,建立立项督察制度,确保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为换届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和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执行铁的纪律做到“三查”、“四处理”。在换届过程中遇到拉票、贿选问题时做到“三查”、“四处理”,“三查”,既对反映拉票问题的,有线索必查;下级查不动的上级查;一般手段不好查的,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技术手段查。“四处理”,就是对经查确实有拉票行为的,先取消考察人先资格,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确实有拉票行为,但没有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记录在案,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对群众有反映但没有查实的,一律进行提醒谈话;对帮助别人拉票或以拉票名义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