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干部选拔,让有为者有位
时间:2011/3/22 9:14:18    作者:舒心萍    来源:法制日报

  3月19日上午,北京警方面向全局民警的首批领导干部选拔进行笔试,考试标准参照高考。据了解,5391名民警竞争661个干部职位,涉及分局副局长、副总队长、警长、探长等处级、科级职位(3月20日《新京报》)。

  利用周六的公休时间,北京警方组织了一场规模很大的领导干部选拔笔试考试。据报道,此次考试的组织形式和标准,不亚于全国高考,既规范、缜密,又严格、有序,并创下警方内部领导干部选拔工作的多项之最。

  其实,北京警方组织此次干部选拔考试,还有很多的“亮点”,比如,此次考试,有两名民警因为出差和因公受伤的原因,不能到考场进行笔试,北京市局最终设置了两个特殊考场,让他们顺利参考,体现了考试上的人性化。这些“亮点”,已足以说明北京警方组织的干部选拔考试,这是在真正地选拔干部,是在真正地追求公开、公正和公平的环境。特别是考试更加注重“业绩评价”,无疑使考试内容得到拓展,也使得民警要想进步发展,今后就必须注重自己的业绩,而不是单纯靠一次考试决定是否升迁。

  近年来,公开选拔考试已成为干部选拔的主要形式。但是很多单位在组织考试时,存在不规范、不严格、不细致的问题。比如,考场纪律较差,组织不严格,有的人认为反正是内部的考试,差不多就行了;还有的考试,试题没有分量,看不出轻重,拉不开档次;此外,还有的把干部选拔考试当作了形式,是在做做样子等,使干部选拔考试走了过场,公信力大为下降。有人就曾明确表示,参加考试、拿了高分也没用,因为有些职位“早已内定”,考试不过是穿上了“公开”的“马甲”。

  笔者以为,北京警方组织干部选拔考试的形式和经验,很值得各级党政机关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学习借鉴。选拔干部是大事,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干部选拔制度的公正与公平。只有严格选拔考试制度,不断创新考试的形式和内容,大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氛围和环境,凭业绩说话、凭实力竞争,才能真正把那些能干、实干、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选拔出来,也才能激发更多人的工作热情,积极投身到创新实践中来,在工作中努力创造出更多、更大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