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5+1"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
时间:2011/3/8 9:38:16        来源:安徽先锋网

  近年来,泗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严格履行“5+1”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即严把民主推荐、全面考察、充分酝酿、集体讨论、任前公示五道关口,实行试用期制度,把一批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得到了社会充分认可。在全市组织工作满意度测评中,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排名第一,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排名第二,着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

  严把民主推荐关。一是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以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主要依据,并适度扩大群众参与推荐比重,增加在推荐中搞串联、拉票、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的操作难度。在县公安局机构改革中,将参加民主推荐会议人员扩大到全县公安系统副股级以上干部,广泛推荐29个副科级职位人选。广大干警反映良好,认为这次民主推荐真正发扬了民主,体现了民意。二是完善推荐办法,解决干部初始提名权问题,杜绝领导事先定调、授意和跑风透气等问题,切实体现推荐人的真实意愿。去年,泗县县委召开全委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提名推荐四名乡镇党委书记、五名乡镇长初步考察人选后,又到具体单位组织定向推荐才确定考察对象。实行推荐干部责任追究制,要求各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向组织推荐干部时必须有书面署名材料,详细介绍被推荐人的有关情况。对推荐的干部引起不良影响的、带“病”提拔的,要追究推荐单位和领导干部责任。三是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全面综合地看待民主推荐结果,客观公正地分析民意情况,科学准确地评价干部,避免简单以票取人现象的发生。

  严把全面考察关。泗县在干部考察中,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考察内容。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位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既注重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又注重考察干部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了以实绩为主要内容的在实践中了解识别干部的标准。二是改进考察方式。把干部任前考察与经常性考察结合起来,把年度考察与平时考察结合起来,对干部完成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情况和在突发性事件中的表现情况进行跟踪考察,进一步判断干部的德才素质,增强干部考察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三是拓展考察范围。实行考察工作预告制、差额考察制、考察工作责任制等制度。泗县对县妇联和民政局的空缺职位实行了差额考察,并尽可能地扩大了考察范围,除在本单位考察,还到与考察对象业务联系密切的单位了解情况和考察对象工作过的单位征求意见。四是注重考察结果运用。经考察确属德才兼备的及时提拔或重用;对表现一般的干部及时帮助提高;对思想作风有问题、能力偏低不胜任现职或不称职的,及时批评教育或进行组织调整。

  严把充分酝酿关。泗县在考察、讨论决定或决定呈报前,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充分酝酿。一是召开部长办公会,听取干部考察组的汇报,充分了解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初步调整方案。二是根据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到人大、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和非党人士中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于属于双重管理的干部,坚持先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在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酝酿。

  严把集体讨论关。泗县县委不折不扣地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办事,做到“八不”。即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程序的不讨论;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程序的不审批;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部门考察的不上会;常委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会;对部门和群众反映干部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应征求而未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首先将干部调整方案和准备表决干部的相关材料送给参会每位同志熟悉情况,再由组织部长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考察情况和主要工作实绩,与会者按照先常委、后副书记、再书记的顺序,根据干部的考察情况及个人掌握的情况发表意见,认真讨论每个任免事项,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任免决定。近年来,我县调整使用的干部全部实行了常委会票决制。

  严把任前公示关。泗县坚持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对拟提拔的干部在电台、电视台及网上进行7-15天的公示,把选人用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组成任前公示办公室,认真受理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在去年干部选拔使用过程中,有5名同志受到群众反映和举报,县委及时组织调查组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

  实行试用期制度。泗县对新提拔的干部一般都实行一年试用期,增加了组织考察期限,确保使用的干部经得起考验,较好地避免了“带病提拔”现象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