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检察机关各级培训机构共培训近12万人次。”近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去年全国检察机关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大规模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质量逐步提高,检察教育培训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
高检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做好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2009年高检院研究制定了《2009年B2012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对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全面推进正规化岗位培训,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据了解,两年来,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教育培训改革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教育培训制度。“凡进必训,非经培训不能上岗任职、不能晋级”、“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10学时,其他干部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这都是高检院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作出的相关规定。
据介绍,2010年检察机关强化政治轮训、开展职业道德与廉洁从检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正规化岗位培训与多种形式的在岗学习,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教育培训的扶持力度,亮点纷呈,效果明显,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