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对市级部门干部培训实行备案管理 培训资源用在“刀刃”处
时间:2023/7/26 10:24:5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针对因缺乏科学有效监管审核,市级部门干部教育培训资金使用存在不合理、不规范等现象,近年来,四川眉山市出台了《市级部门(单位)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市级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实行备案管理。

  实施计划备案,源头控制支出。优化培训项目,规范市级部门干部教育培训主题,设置党性教育和政治能力提升、重点专题培训、业务培训3个类别,按学制、对象、师资等要求逐项细化标准化清单,大力压缩无效、低效培训。建立备案制度,全面梳理培训名称、目的、对象等10项培训计划事项,按照部门申请、市委组织部与市财政局联动会审的流程办理培训班备案,严控培训班数量、规模,两年来规范培训项目100余个,审减项目39个。制定年度计划,年初统筹制定市级部门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计划,就班次设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等作出具体安排。同时明确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

  强化规范管理,合理安排支出。审查培训方案,要求各市级单位在开展培训时必须提前上报培训班实施方案,对培训机构不具备相应培训资质、培训课程设置不合理、培训收费超标等情况立即叫停,重新完善后上报,有效防控资金风险。严控费用开支,对未经备案批准、未纳入部门预算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挖掘内部资源,引导主办单位用好用活本土干教资源,集中力量办出具有眉山特色的培训,推动培训降本增效。

  加强评估检查,动态监管支出。出台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创新“主办单位+组织部门+参训学员”三方评估,量化培训效果,作为班次设置的重要参考,确保每笔支出用在实处、每门课程起到实效、每位学员有所收获。健全市级部门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考评制度,通过资金使用率、年度培训完成率、培训成果交流转化情况来综合考评培训效率,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会同市财政局不定期对培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评估效果差甚至不合格的,采取书面通报、责令整改、取消次年培训项目举办资格等方式处理,让培训经费真正花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