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提高审计的权威性、震慑力和执行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毕节市金沙县审计局通过基层领导干部学习大课堂,面向县直各单位和部门、乡镇(街道)、国有企业“一把手”开展审计法律法规培训,有效促进审计监督的依法实施、公权力的正确运用、职责任务的落地落实、发现问题的推动整改。
审计法律法规不仅是审计机关开展监督、审计人员履行职责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也是被审计对象积极配合审计开展监督、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法治规范。
此次培训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中共贵州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等,对国家审计制度进行深度讲解。其中有三方面:
把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等监督现实意义进行重点阐述,在被审计对象中营造理解审计的工作氛围,努力构建正确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让被审计对象真正把接受审计当成“防病”“治病”的契机,主动支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工作。
把经济责任界定、自然资源管理评价等次划分、结果运用、整改责任等“一把手”最关注的问题,通过“假设”“举例”等方式形象生动的进行讲解,增强各“一把手”责任意识,规范个人从政行为,依法积极认真高效履行职责。
将审计机关、审计人员的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详细介绍,接受被审计对象的监督,促进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依法、文明、廉洁开展审计,有力有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二审 陈玲
三审 彭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