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州市正在实施一项干部“充电”计划,不是“选派”干部而是“全派”.2010年,该市159名正科级干部在清华大学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共管理轮训。他们计划今明两年,把剩下的60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都轮流在国内名校“充电”一次。从去年开始,汝州市财政每年预留300万元作为干部培训经费已经制度化。(《东方今报》1月27日)
按说,大老远花那么多钱跑到清华大学这种国内顶尖学府去学习,总该学习一点日常学不到的先进知识。但说实话,当笔者看完新闻中介绍一些干部学了什么时,不禁大跌眼镜。举一个例子:汝州某辖区有名年轻人开出租车到某县时被杀,8年也没能破案。于是,其父以某县公安局不作为为由不断上访,但当地信访部门的态度一直是“休息、养生和躲清静”.
现在呢,这个部门的负责人去清华学习之后,似乎有所感悟:“学习过以后觉得对于群众问题,我看的高度不高,辖区群众有问题,我们应该去关心他们,尽可能帮助他们,而不是不管不问。”
看到这样的局面,谁都不免既笑又怒,笑是笑这个干部连“对待群众问题不能不闻不问”也不知道;怒是怒,作为一个干部,面对群众该持以怎样态度,还要花纳税人的钱跑到清华去学习?
我想,随便去街上问一个人“干部该怎样对待群众”,他也能答个八九不离十,还需要吃住在清华学习?笔者认为,去清华大学学习这些东西,反倒让人笑话,一是笑话我们的干部居然连这些常识也不知道,二来也顺带笑话清华,那么牛的学校,原来就教这些东西?
官员去学习不是不可以,但学习绝不能漫无目的,也不能敷衍了事。作为人民公仆,官员们首先就要知道自己哪些该干、哪些不该干,之后才是学习怎样干。前者是官员干部都该明白的常识,在具体细节之处也都有法制规范,压根无须再学习。后者恐怕才是学习重点。试想,如果一个干部连自己在怎样对待群众上,都还需要纳税人花钱送他去学习培训,那我们选用公仆的成本极大不说,对于中国公职人员的选拔标准甚至中国高等学府的形象而言,这都是一个不小的讽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