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郊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优中选优、择优任用”的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把“五关”,努力提高干部选拔科学化水平,把一批优秀人才选拔到专业性强的岗位上来。
一是严把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坚持会议投票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同时积极创新推荐办法。区委坚持每次调整、考察领导班子都要由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各方面代表进行民主推荐和评议。对民主推荐得票低、民主测评不过关、群众不信任的干部不予提拔。实行了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办法,由区四大班子领导进行评议推荐,把提名上的失误控制在最小程度,有效激发了全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是严把考察关。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干部考察工作队伍,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明确考察主体责任。在考察过程中,一要检查考核对象近几年的工作笔记、工作计划、思想总结、工作评价材料、本人档案等资料,二要找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单位干部代表、上级分管领导、分管(联系)的下属单位负责人、工作服务对象、所在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象谈话,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测评。
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区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
四是严把公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做到了有报必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同时把任前公示与任职谈话制度相结合,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在任职谈话时向干部指出,督促整改。
五是严把试用关。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胜任所试用职务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四分之一、经组织考察认为德才表现一般的,延长试用期,延长期限一般为半年;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了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归档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