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起步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还肩负着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人口环境的重任,既要有效控制人口增长和缓解人口压力,促进人均水平提高;又要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引导人口分布合理,优化人口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了实现这一目标,11月10日,省人口委召开全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局长会议,对2011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确定2011年为“提升能力年”,突出一个统筹、抓好两项重点任务,提升六项工作水平,落实四项保障措施。
突出一个统筹: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增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强化党政统筹,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努力形成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落实重大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办〔2010〕29号文件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人口政法〔2010〕59号)精神,积极争取将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人才培训等纳入各级“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重点支持项目,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和项目倾斜力度。坚持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推进人口均衡发展。
抓好两项重点:一、实施“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宣传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深入推进“优生促进工程”,推进优质服务提质提速、转型升级,大力推行“育龄妇女阳光服务卡”,扩大服务项目和容量,实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一卡通”。
二、启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推进“313”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鼓励和引导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创新和完善覆盖所有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探索建立“诚信计生奖励”、生育保险、手术并发症扶助等制度。
提升六项水平:一、提升人口信息化水平。加强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网络建设,提高人口数据的权威性,大力开展阳光计生统计活动,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快西北人口信息中心建设步伐,力争将其纳入“国家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金人工程)建设规划。
二、提升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水平。逐步完善人员多元准入和考评机制,建立岗位责任考核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分级培训制度。启动生殖健康咨询、人口保健、药具管理三个专业的初、中级技术职称资格考试,实行B超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制度,全面开展国家生殖健康咨询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三、提升人口计生工作基层群众自治化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推广成功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发挥协会等群团组织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依靠村级和群众自身力量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四、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修订完善《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化社区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模范社区。全面提高省内“一盘棋”水平,巩固扩大西北地区“一盘棋”成果,推动形成全国“一盘棋”格局。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积极推进综治、公安、人口三部门基层力量整合工作,力争在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上取得新突破。
五、提升宣传教育工作水平。抓倡导,加强高层宣传倡导。抓基层,强化入户宣传,加快构建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在城市社区积极探索适合居民特点、能够真正到户到人的宣传服务方式。抓典型,注重发现、培养、树立和宣传人口计生工作的先进典型人物、事例和经验。抓报道,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思路新目标,及时宣传报道人口计生工作成绩、进展和经验,重点加强国家和省级主流媒体的新闻宣传报道。
六、提升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水平。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上升势头,建立健全B超检查、出生登记、计生手术实名制,建立健全定期督查和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强化工作指导和责任追究。
强化“四项措施”:一、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以重大侵权案件“一票否决”为核心的行政问责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坚决防止发生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强化人财保障。继续深入开展“双推优”和“双评”活动,为人口计生干部成长进步创造良好环境。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为主、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人口计生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人均在30元以上。
三、推进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先进市、示范市创建活动,改革考核工作,坚持和完善对下考核与对上评议相结合的“双向互考”。
四、加强作风建设,倡导树立敬业、奉献、求实的行业作风,以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大力推进“和谐计生”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人性化管理、个性化服务,树立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