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按照中组部提出农村党员干部的“岗位有要求、工作有待遇、干好有前途、退岗有保障”的要求,创新管理模式,实现党员干部责任、待遇、激励和保障的统一,有效激发农村党干部创先争优活力。
管理规范化,工作上有“劲头”。一是针对新任职村干部对群众工作、农村工作方式方法不熟,对“三农”有关政策法规掌握不透等问题,全县组织121名新任职村“两委”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班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改进和提高农村工作方式方法、基层组织建设等10个课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二是根据县委部署和要求,各村干部利用一个月或更长的时间,针对各村实际情况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措施。通过深入调研,力求找准制约本村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问题,深入思考破解发展难题的办法措施,认真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实行书记、主任、文书周一至周五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统一填写坐班工作日志,负责处理日常村务、办理群众事务和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做到及时传达上情、反映下情。
工资绩效化,经济上有“甜头”。认真落实省委适当提高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兼文书)的岗位补贴标准的精神。积极探索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一是提高待遇。对村干部岗位补贴作出适当调整,岗位补贴由基础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构成。绩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逐年递增50元,根据考评结果发放。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全额发放,考评为良好等次的发80%,考评为合格等次的发60%,考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发放。二是养老保险。2000年村改后连续担任村干部9年、考评在合格以上等次、本人自愿的,从次月起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范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缴纳200元,其中财政补助60%,个人缴纳40%,缴纳标准发生变化时,按新的标准执行,补助比例不变。三是医疗保险。2000年村改后连续担任村干部9年、考评在合格以上等次、本人自愿的,可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同时,从次月起纳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范畴。缴费标准每人每月60元,其中财政补助2/3,个人缴纳1/3。缴费标准发生变化时,按新的标准执行,补助比例不变。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最高限额支付后,不足部分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50%,个人支付50%,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为5万元。
成绩明晰化,政治上有“奔头”。一是定向招考公务员。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对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管理能力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村干部推荐出来;坚持《公务员法》规定,通过推荐、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把优秀村干部招录为公务员,作为改善乡镇公务员队伍结构、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积极性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县共有7名优秀村干部录为乡(镇)公务员。二是选拔优秀行政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到乡(镇)担任副职。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关于从行政村(社区)党组书记、主任中选拔乡(镇)党政班子副职的意见》,从2010年开始,每年从行政村党组书记、主任中至少选拔2名担任乡镇党政班子副职,力争到2015年,全县8个乡(镇)党政班子副职中至少有1名担任过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或主任,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党组织“比、学、赶、帮、超”氛围的形成,促进了广大党员村干部增强信心、鼓舞干劲,提升了村党支部书记或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达到了选拔少数、激励多数的效果。
离职激励化,保障上有“靠头”。村干部任满三年,正常离任的,根据任职年限(2008年7月1日起计算),每任职一年补偿一个月岗位补贴。补偿标准按离任时最后一个月应领取的岗位补贴计算。在及时发放离任村干部补助,提高物质待遇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离任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实行重大节日慰问制度,定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每逢国庆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对那些年龄较大、身患疾病或家境困难的村干部,县委组织上门慰问,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关怀体贴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