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干部咋这么快就腐败?
时间:2010/6/9 7:55:08    作者:花玉喜    来源:新华报业网

 

  日前,银川中院对原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书记曹刚以贪污罪、受贿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1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一切财物予以追缴(2010年6月1日新华社)。

  曹刚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等问题遭审查 。2007年1月至2009年2月,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与宁夏西部职业经理培训学院、宁夏西部创业技能培训学院签订青年就业、创业委托培训协议,共青团宁夏区委分7次拨付150万元用于培训。期间,曹刚与共青团宁夏区委工农青年部原部长姚平向这两家学院法人代表吕某提出,按拨付培训经费40%比例返还宁夏团委。后吕某应姚平要求,以现金形式分7次交给姚平48万元。曹刚分26万元、姚平分22万元。2005年至2008年,曹刚在担任共青团宁夏区委副书记、书记期间,索取、收受财物34.72万元,其中包括收受现金25.8万元,购物卡5.25万元以及物品等价值36708.5元。按常理共青团干部都是年轻人,涉世不深,应该很清纯。因其无不前程远大,是不会为私利所羁绊。然而,这位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书记,没有认真学习党政官员如何从政,积累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知识,却学会按比例索取回扣受贿“潜规则”。这是环境影响,还是制度设计偏差?但他偏离一个青年干部应走航向。

  曹刚,1972年出生,1996年参加工作,1996年入党,大学学历,在读硕士研究生。2003年3月,当选为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也就是说曹刚在31岁青春年华时,就担任副厅级职务,这无异于平步青云。这对于多少奔波在仕途上的官员来说,是奋斗几十年所不容易达到高度。而曹刚则是在工作仅6年情况下,没有挫折、缺少磨练,登上很高平台。此后,2006年12月,曹刚任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代书记、代党组书记,2007年5月,任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书记。宁夏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主持团委全面工作。曹刚在仕途上可谓一路畅通,春风得意。可就是这样前程无限辉煌官员怎么就不思报效国家,报效人民?竟然早早就在私设“小金库”,主动索取贿赂上动起脑筋呢?如此青年官员葬送大好前程,不由得让人们扼腕叹息。对此,我们官员选拔制度不值得质疑吗?

  今年初,北京召开的团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曹刚团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尽管曹刚及亲属将涉案赃款退缴,自愿认罪,但随着法院的判决,曹刚从此将淡出公众视野,一颗耀眼的年轻的政治新星就这样陨落。政治新星过早陨落,曹刚绝非首例。不该给我们留下什么启示吗?

  曹刚这位青年干部怎么这么快就学会腐败?是气候、土壤、环境适宜腐败官员生长,还是制度出了问题?国外先进国家,从未有培养官员这回事,相反他们的官员却经得起社会检验。我们国家为官员培养花费大量财力、资源,却屡屡出现腐败,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反思吗?我们不在选举制度设计上做文章,却在培养上下功夫,是否有本末倒置之嫌?曹刚这颗政治新星的陨落,表明我们不该对我们的官员入口渠道、选拔制度有所反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