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组织部就干部自主选学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时间:2010/6/4 8:57:16        来源:山西日报

  推行干部自主选学,是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山西省服务“三个发展”、服务干部成长、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效益的重要突破口。省委组织部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决定于2010年在全省部分单位先行开展干部自主选学试点工作。几个月来,各级党委(党组)专题研究了干部教育培训需求,省委组织部分类别开展了干部培训需求调查,确定了13所省内外院校作为首批干部自主选学培训基地,对干部自主选学试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这标志着山西省的干部自主选学试点工作已进入干部选学阶段。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干部自主选学工作应重点把握好哪些环节等广大干部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做好干部选学阶段工作的关键是什么?

  答:在这一阶段,必须制定严格规范的选学程序,通过程序的科学性和严密性,确保广大干部的自主选择权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对干部培训的组织要求和岗位需要真正得到体现,确保自主选学的选学率和参学率。

  记者:干部自主选学的程序和环节有哪些?

  答:一是自主申请。就是试点单位的干部,要在公布的培训菜单中,根据职位需要和个人需求,认真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并填写《山西省干部自主选学培训申请表》。二是单位报批。试点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干部岗位需要和个人需求两方面因素,对干部自主选学申请进行审核,填写 《山西省干部自主选学培训报名汇总表》并报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最后报省委组织部。三是规范统筹。省委组织部结合组织要求和职位需要,对报名汇总情况进行综合平衡,规范引导,统筹安排班次,保证选学率。四是确定计划。省委组织部将确定的培训班次和各培训班学员名单下发试点单位及培训机构。五是实施教学。培训机构向干部及试点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下发入学通知,精心组织自主选学培训。六是考核登记。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填写《山西省干部自主选学培训考核登记表》,寄送干部所在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登记存档。

  记者:在干部选学中,对参学干部、选学单位、组织部门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对参学干部来说,自主选学不是自由选学,选择培训专题和内容时,不能脱离开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脱离开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随意选择,而是要着眼于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着眼于提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和素质,着眼于服务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进行选择。对选学单位来说,在组织干部选学报名时,既要尊重干部的自主权和优选权,更要发挥好组织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使干部在选择培训专题和内容时既要体现本人意愿,也要结合岗位工作需要。选学单位要大力支持广大干部积极参与自主选学,为他们参加培训创造和提供良好条件。一方面要在经费上给予保证。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财政厅已经制定下发了干部自主选学培训经费“跟着干部走”与“跟着项目走”相结合的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对经费的使用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另一方面要注意学习与工作的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对省委组织部来说,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山西省“三个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广大干部自主选学报名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科学规范引导,统筹安排班次,保证选学率和参学率。原则上,每个专题报名人数低于30人的不开班。

  记者:如何保障自主选学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答:省委组织部将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考核评估机制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比如,建立干部自主选学学时管理和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在自主选学培训中考察干部和培训成果跟踪管理制度,把干部自主选学作为培养干部、发现干部、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更好地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结合起来。制定培训机构评估办法,加强教学质量评估,促进培训机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严肃授课纪律,加强教学评估,把教师承担自主选学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范围,调动教师参与自主选学的积极性。制定选学单位考核评估办法,把干部参加自主选学培训率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实绩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