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专题学习班5月28日在银川举办。来自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五市及各县(市、区)的党委书记、组织部长,自治区直属单位及大型国有企业党组(党委)书记、组织部长等230余人参加培训。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徐松南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徐松南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出台,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目标的有力抓手,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提出了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认清形势,时不我待,刻不容缓,以等不起的紧迫感,通过扎实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狠抓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力促“两个满意度”指标提高。
徐松南强调,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带头学习、带头贯彻、带头遵守。要转变作风,对工作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调查核实后要严格问责;对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查实属“带病提拔”的,要对其选拔的过程进行“倒查”;对民众评议的事项要及时上报,对报来的事项要认真审核;对民主评议的结果要充分运用,做到奖优惩劣;要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特别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维护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靠铁的纪律保障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培训班上,特邀由北京赶来出席培训班的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办公室聂兆华就“四项监督制度”做了专题辅导报告。参训学员还通过自学答题、座谈讨论等方式,学习交流了培训学习体会,并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田成江,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会部成员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