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全面实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县干部的综合素质。
巍山县制定了《巍山县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管理暂行办法》,学分制主要针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在职在编的乡科级领导(含非领导职务)和一般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理论培训、业务培训、专题讲座及其他培训。干部参加半天以上(含半天)的培训为脱产培训,参加每个半天的培训取得0.5个学分。乡科级领导每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学分不少于12学分;其他干部职工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7天,学分不低于7分。县委干教委、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根据自己职能切实做好干部教育的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乡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学时学分由县委组织部认定;其他干部的教育培训学时学分由县人事局认定;村委会(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学时学分由各乡镇认定。县委干教委办公室每年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干部学分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干部学分完成情况好的单位进行表彰。乡科级领导每年取得学分超过12学分,其他干部职工每年取得学分超过7学分的,在同等条件下,年度考核优先评定为“优秀”等次。未完成当年学时学分计划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内所获学分情况列入试用期满考察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