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地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干部“双语”培训工作的补充通知》,将地区“双语”培训对象范围扩大至45周岁(含45岁)以下县处级(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并对培训工作提出新要求。
目前,地区还存在部分乡镇干部“双语”水平参差不齐,地、县直单位干部“双语”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地区要求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强干部“双语”培训,在广大干部中开展学“双语”、用“双语”活动,力争用3至5年时间,使地区各级干部具备基本“双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