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6日)上午,自治区地县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新《统计法》和统计基础理论知识专题培训班在乌鲁木齐市开班。
此次专题培训班是遵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工作的统一安排,由自治区党校、自治区统计局承办,主要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统计基础理论知识等,目的是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统计依法行政。
此次专题培训班是自治区统计局首次为县市区主管统计工作的党政领导、地州市统计局局长举办。5月份,自治区统计局还将在巴州、伊犁分期组织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参与政府统计活动的领导、统计机构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等三类法律主体的学习与宣传。
据了解,去年底,在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中央党校已在新疆地厅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对新《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做了专题讲座,自治区党校主体班和区直机关工委党校也将新《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内容纳入今年教学之中,并于4月8日进行了首次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