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丹东市举行学习贯彻中央一纲要四办法专题培训班,市委副书记李树民强调,要落实好纲要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广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满意度。
去年12月,中央出台了《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并在此基础上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个办法,形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春晓在专题辅导中,介绍了“纲要”和四个办法的重点内容。市委副书记李树民指出:作为全省人事制度改革的试点城市,丹东市要高质量地完成好试点任务,就必须强化学习宣传,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强化组织指导,确保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四个法规文件落到实处。要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要拓宽监督渠道,注重发挥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加大办案力度,对出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