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社会主义学院多措并举学习《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
时间:2019/2/21 17:50:36    作者:王健    

      2018年12月22日,党中央颁发《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张掖社会主义学院院委会通过微信群、QQ群等第一时间转发条例全文,要求党员干部第一时间开展条例学习活动,围绕《条例》精神部署学习宣传贯彻的具体工作任务,谋划学院发展。  

      通过学习《条例》,大家一致认为,《条例》是第一部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党内法规,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社会主义学院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社院事业发展的新起点。以中共中央名义颁布《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体现了党中央对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作为社院人,倍感荣幸、深受鼓舞。《条例》明确了社院的职能定位、领导体制、办学保障等,坚定了我们办好社会主义学院的信心和决心。《条例》对工作方针、基本任务、培训目标和工作规范做出具体规定,指明了办学方向和发展目标,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学院正规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院委会要求,全院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做好新时代社院工作的重要原则和重要方针。一是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学院工作重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增强学习《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自学、教研人员先学等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切实在学懂、学深、学透上下功夫,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三是要与当前各项工作做好结合,发挥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拓宽班次类型和培训范围,把《条例》作为党外人士培训班等相关班次的培训内容,通过组织研讨班、举办报告会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四是要扩大《条例》宣传力度,利用学院网站、《黑河论坛》、在线学习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多渠道、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五是要聚焦主责主业、勇于直面挑战,根据省社院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意见,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