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住新一轮提名城市资格、确保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 全力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硬仗,3月19日,市委党校召开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就落实党校创建工作任务进行指标分解,对工作流程、工作重点等作具体安排部署,市委党校副校长李燕就做好创建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着眼于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能力水平和推动城市转型升级发展作出的重要决定,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途径。按照《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2018—2020年)》和《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年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市委党校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党校实际工作,制定了《中共攀枝花市委党校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年工作计划》,对党校所承担的工作规划(2018—2020年)两项具体指标任务(理想信念教育Ⅲ-2-3、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Ⅲ-28-2)、两个工作推进组(牢固的思想道德基础工作推进组、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工作推进组)、两大工程(信仰信念工程、文明素质工程)及其他具体工作指标,逐条逐项分解落实并逐一推进。
李燕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要意义、考核体系、时间节点予以说明,并就党校做好创文工作强调,一是全校各科室要切实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的使命感,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二是要明确党校、各科室以及干部职工个人的责任和任务,逐项有力推进党校创文工作的同时,切实提升个人文明素养。三是要注重大局意识和集体意识,相互配合补位,切忌推诿、敢于担当。四是注重痕迹管理,涉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图片、简报、课程安排表、课件、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等资料佐证注重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