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委党校狠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成效,制定校内作风建设八项规定
时间:2014/3/24 16:13:40    作者:扁 俊    

党校作为党委的工作部门,是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大熔炉,在我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市委党校充分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刻意义与目标任务,及时学习,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活动《实施方案》,迅速扎实的开展了学习教育活动,整个教育活动特色明显,效果显著。
为进一步落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成效,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市委党校制定了校内作风建设八项规定:一是教职工严守政治纪律,不得通过手机或互联网等公共媒介传播反动政治言论;二是除冬季供暖期外,全体教职工必须开门办公;三是教职工在上班期间,不得玩电脑游戏,不得网上购物、看电影,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四是教职工在参加会议或集体学习时,必须关闭手机;五是在校内开会或学习时,自带水杯,不再使用一次性口杯;六是在学校办公室、会场等公共场合,禁止吸烟,禁止摆放烟灰缸;七是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中午就餐时不得饮酒;八是开展教职工周末集体劳动活动,坚持星期五下午卫生大扫除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