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管理暨林业行政稽查人员培训班在兰举办
时间:2012/6/28 14:58:17    作者:记者赵燕萍    来源:每日甘肃网

  6月27日上午,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管理暨林业行政稽查人员培训班在兰州西北宾馆举办。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张全洲副总站长,甘肃省林业厅副厅长樊辉,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处长段秀廷,国家林业局稽查办处长许绠,甘肃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田葆华、甘肃省林业工作站管理局局长杨全生出席了开班典礼。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集团公司,新疆建设兵团,以及甘肃14个地州市、12个自然保护区的有关领导参加了培训班。

  甘肃省林业厅副厅长樊辉在开班典礼上致辞。他说,六月的陇原大地,百花盛开,瓜果飘香。在这美好的季节里,由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稽查办公室主办,甘肃省林业厅、甘肃省林业工作站管理局承办,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协办的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及林业行政稽查人员培训班在兰州隆重开班了,在此,我谨代表甘肃省林业厅向培训班的顺利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在百忙之中亲临我省指导工作的国家林业局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不辞辛苦、拨冗送经的专家教授表示崇高的敬意,向风尘仆仆、辗转千里专程前来兰州参加培训学习的各位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甘肃林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甘肃省位于我国西北部,东接陕西,南邻四川,西连青海、新疆,北与宁夏、内蒙古两自治区毗邻,西北一隅和蒙古接壤。总面积45.37万平方公里,人口2557.52万,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地域辽阔,自然风光优美,具有明显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类型十分复杂,植被稀疏、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全省现有林地1.47亿亩,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1.82%,居全国第11位。其中有林地3487.50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23.69%,居全国第20位。活立木总蓄积2.171亿立方米,居全国第15位。经济林总面积1793万亩。森林覆盖率13.42%,居全国第26位。全省共分布有高等植物4000多种,属国家重点保护的34种;有93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全省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104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32种,二级保护动物72种,特别是白水江林区的大熊猫、金丝猴和祁连山林区的雪豹、白唇鹿、河西走廊西端的野骆驼、野马等均为闻名世界的珍稀动物。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大地增绿、农民增收的目标,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全省林业工作各项林业建设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是以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全面推进。2011年完成营造林任务395.3万亩,其中完成重点工程营造林226.29万亩,新育苗11.12万亩。完成义务植树8746.8万株,新建义务植树基地681个。二是加大改革力度,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全面完成。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有关部门合力推进,林业部门精心组织实施,经过一年试点,两年全面推进,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三是努力改善民生,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顺利。2011年国家安排我省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9300户,已全部开工建设,有6738户完成主体工程,实现入住2536户。四是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业,林业产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2011年全省林业总产值增长10%左右,农民年人均林业收入达到1023.8元,比2010年增长39.6%。五是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林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2011年,全省共落实中央和省级林业建设投资41.37亿元,比2010年增加6.54亿元,增长19%。六是坚持依法治林,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不断健全完善林业法制体系,《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甘肃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甘肃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甘肃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等系列法律法规已付诸实施,林业法规体系逐步健全,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2011年共发生林政案件2634起,查处2612起,查处率99.16%。七是强化科技支撑,林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有效提升。林业科研项目争取和科技成果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申报落实国家和省科技项目31个、经费2105万元,有8个项目获省科技进步奖,制(修)订国家和地方林业行业标准30项,争取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10个、经费1000万元,林业科技特派员工作不断深入,科技支撑和服务有效开展。在省十二次党代会的指引下,全省林业工作在省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的“双联”行动中,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在建设和谐美好新甘肃的崇高事业中做出了突出的积极贡献。此次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及林业行政稽查人员培训班在我省举办,既是国家林业局对我省林业工作的肯定,更是对今后我省林业工作的鞭策和激励,必将对促进我省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提高林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在甘肃期间,多走一走、多看一看,更多的了解甘肃、感知甘肃、认识甘肃,为甘肃林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热忱邀请各位代表时常关注甘肃林业发展,常来甘肃指导交流,衷心祝愿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及林业行政稽查人员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处长段秀廷、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张全洲副总站长分别在开班典礼上发表了重要讲话。

  张全洲副总站长指出,随着国家对林业发展不断加大投入和保护力度,人们的生态建设理念逐步增强,绿色发展意识明显提高,我国的林业建设迎来了难得的黄金发展期。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和稽查工作是保护森林资源,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重要工作,广大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和稽查工作者必将肩负更加光荣的使命、承担更加繁重的任务。举办这次培训班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大家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确保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地完成赋予的各项任务,为我国的生态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举办培训班的另一个目的,就是落实张建龙副局长在《关于报送2011年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情况的报告》中的重要批示,他要求对西部地区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给予特殊注意,甘肃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有很多好的措施和经验,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林地林权管理工作会议上作过典型发言,值得大家学习借鉴。所以本次培训班选在甘肃兰州举办。

  张全洲副总站长对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并通报了2011年全国林业行政案件和统计分析情况。他指出,加强以林地保护为核心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已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林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贯彻落实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林地林权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为森林资源安全保驾护航。当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基层林业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当地“六五”普法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办事程序等知识,增强其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利用曝光大案要案办理结果,公示林业行政案件受理查处情况和群众举报电话等方式方法,有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宣传教育广大群众依法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远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珍惜绿色家园。

  二是加强以林地保护为核心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林地是森林的载体,是国家的重要资源,是发展林业的物质基础,只有管好了林地,林业才会有发展的更大空间。所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要以林地林权管理为核心内容。要深入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原因和规律,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制度,强化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科学性。加大林业行政案件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特别要加大西部等生态脆弱地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力度。努力改善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案件管理的软硬件条件,强化管理、执法和监督手段。

  三是切实抓好林业行政案件督查督办工作。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业行政案件的受理、查办和督办工作,要加强责任心,要以对工作、对事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件案子,对待每一件投诉。对于中央领导、国务院领导和国家林业局领导批示的案件,以及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督办的案件,要派专人进行查处和督办,不得层层批转。对重大案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办理,增强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的实效性。对于国家林业局批转并要求上报查处结果的案件,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期以正式文件上报查处结果,签署查处意见,到期未查结的,要上报查处进展情况。要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实现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健全执法机构,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进一步健全各级林业行政执法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体制、编制、经费、装备等问题,稳定和加强林政执法机构队伍。充分发挥林业站、木材检查站、林政稽查队等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作用,把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到基层。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对各级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学历教育,继续深造,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修养、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应主动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增强林业行政执法反应能力,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近年来,部分省区先后成立了省级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稽查办公室或稽查大队,对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希望其他未成立专门执法机构的林业主管部门,要明确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管理的工作机构,指派专人从事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和统计分析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五是重视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站在林业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充实力量,明确责任,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要加强对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领导,对于工作中存在的多头管理、重报漏报、数出多门等突出问题应积极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案件管理和统计分析部门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主动地与各执法机构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案件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科学、完整、及时、准确。

  张全洲强调,多年来,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和稽查人员的辛勤工作和共同努力下,我国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通过积极查办各类林业行政案件,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有效地遏制了林业行政案件的高发势头,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森林资源管理的正常秩序,为全国生态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林业行政案件发生总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11年案件发生量更是创历史新低,相反,案件查处率却逐年上升,2011年案件查处率达到了历史的顶峰。北京、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云南、内蒙古森工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等单位,工作深入扎实,成效明显。

  希望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骄不躁,再接再厉,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继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全面做好林业行政案件稽查工作,为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开创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悉,本次培训为期四天,主讲专家和内容先后是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副教授赵文清的《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程序》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适用》,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林怒云秘书长的《林业应对气候变化与碳汇交易》,中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监察局吴兰香主任的《预防涉林职务犯罪》,6月30日正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