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次全程差额择优票决正厅职干部
时间:2012/3/20 9:25:56    作者:记者 徐林    来源:南方日报

  广东创造性地采取“六步法”提名产生初步人选。图为2月27日省委全体(扩大)会议民主推荐现场。罗文清 摄

  “六步法”详解

  第一步

  2月17日,省委常委会审议新一届“两委”委员安排的原则意见及工作方案。

  第二步

  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不低于1:3的比例,8个职位共提出25名人选建议名单。

  第三步

  2月24日,省委常委会审议每个职位的推荐建议人选名单。

  第四步

  2月27日,召开省委全体(扩大)会议,按每个职位进行等额推荐。

  第五步

  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干部德才条件和人岗相适原则,省委组织部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8个职位共研究提出16名考察对象差额人选建议名单。

  第六步

  3月1日,省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确定8个职位共8名考察对象,并当场宣布结果。

  省委即将换届,我省共有省委政法委秘书长和省直机关工委、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8个正职超过省委委员继续提名的年龄界限。对这8个正厅职位,如何产生接替人选并提名为省委委员人选?各界高度关注。

  近日,省委召开常委会差额票决8名省委委员提名人选。这是广东在中央总体政策要求的框架内,大胆进行探索,首次采用组织提名、全委会民主推荐、常委会差额票决的方法产生提名人选。南方日报独家专访了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从“常委会差额票决”的突破性意义入手,深入分析通过“三进二”、“二进一”的“六步法”层层筛选,给广东选人用人制度带来的改革与创新。

  所谓“六步法”是指: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职位的特点和要求,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提名产生人选的原则要求和工作方案,报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分别听取省委常委,省人大、政协主要领导以及分管省领导和有关方面意见,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对8个职位共提出25名推荐人选建议名单;省委常委会审议建议名单;省委全体(扩大)会议按选拔职位1︰1的比例,对建议名单进行民主推荐;省委组织部根据省委全体(扩大)会议推荐情况、干部德才条件和人岗相适原则,按1︰2的比例,研究提出16名差额人选建议名单;省委常委会采取差额票决的办法,按每个职位1︰1的比例,票决出8名正职考察对象,按得票高低当场宣布结果。

  规范初始提名

  “按图索骥”,按1︰3比例提出建议人选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初始提名是最初程序和关键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向和质量。然而,初始提名的主体、原则、程序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与随机性,这也是当前干部制度改革的一个薄弱环节。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省常委会差额票决省委委员初步人选的方法,在规范干部初始提名机制方面有较大突破。该方法以规范干部初始提名机制为基础,充分发挥了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其首要的切入点是,先由组织部门根据政策规定制定产生提名人选的原则要求和工作方案,让省委全委会成员和相关方面参与推荐的人员推荐提名人选时“按图索骥”。在操作过程中,省委组织部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岗位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表现,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统筹提出各个职位的推荐建议人选名单。

  概括来讲,就是先由省委组织部精心设计提名产生人选的流程图与路线图,为科学选人提供指引,实现“按图索骥”;然后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对职位特点、任职条件的把握,结合平时对干部德才表现的了解,按照人岗相适原则,1︰3统筹提出各个职位的推荐建议人选。

  这样,既牢牢把握了初始提名的主动权,又保证了初始提名的目标和方向。既拓宽了初始提名的渠道,扩大和规范了提名主体,又保证了推荐提名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既做到在一定范围和层面集思广益,又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和业务专长,使用人建议权与党委的用人决定权同向互动相得益彰。

  扩大党内民主

  一人一票,书记、常委票决权重相同

  扩大党内民主,是中央对换届工作和干部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如何充分发挥省委全委会在推荐重要干部中的提名和把关作用,是扩大党内民主的一个重要体现。

  这次提名8名省委委员初步人选,广东为扩大用人民主,拓宽选人视野,将推荐建议人选名单提交省委全体(扩大)会议进行民主推荐。这就意味着,参加推荐人员除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外,还扩大到不是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的现职副省级干部和地级市市委书记。也意味着推荐过程既听取党内的意见,又吸收省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党外干部意见。

  此外,推荐票的设置引人注目。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推荐票上除列出推荐建议人选外,还专门设立“另选人”栏目,让参加推荐的与会同志既可以推荐经省委常委会审议同意的建议人选,也可以结合自己平时对干部的了解,推荐建议名单以外的人选。这种设计,为参加推荐的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推荐意见留下了足够的空间,最大限度地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

  最为关键的常委会票决,实行一人一票,现场公布。在推荐、提名和票决环节,书记、常委和委员都是一人一票。特别是常委会差额票决考察对象时,既充分讨论,又一人一票,当场计票,现场公布票决结果,书记与常委一样,票决权重相同,从制度上同时克服了“在少数人中选人”和“由少数人选人”的弊端,也杜绝了会后跑官要官的可能,有效地确保了人选产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全程差额择优

  层层筛选,从25人中选出8人

  为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此次省委委员初步人选的推荐、提名,在征求意见、民主推荐、会议票决等环节实行全程差额择优。省委对此高度重视,从审定规则到推荐、票决出考察人选,一共3次上常委会,1次上全委会。

  广东共设计了4个层层筛选的环节:一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每个职位的特点和要求,在分别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对8个职位共提出了25名推荐人选建议名单。二是将省委常委会同意的25名推荐人选建议名单提交省委全体(扩大)会议进行民主推荐。三是根据省委全体(扩大)会议民主推荐情况,省委组织部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研究提出8个职位16名考察对象差额人选建议名单。四是省委常委会采取差额票决的办法,从16名人选中差额票决出8名考察对象人选。

  从最初的25名到16名人选再到最后的8名考察对象,经过“六步法”、“四个环节”层层筛选产生的人选,总体上综合素质比较好,年富力强,工作经历丰富,均具备担任单位正职的德才条件,符合中央和省委选拔重要岗位干部的素质要求。

  ■高端访谈

  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

  全程差额择优保证优中选强

  在选人用人的制度设计方面,广东致力于在中央总体政策要求框架内大胆探索、不断创新。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回答了“差额票决”的相关问题,并表示,本次省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省委委员初步人选,社会关注度非常高,从目前情况看提名产生的8名初步人选,各方反映良好。

  为确保人选素质,设计三个环节

  问:“差额票决”对省委委员的提名环节有哪些要求?需要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答:省委委员初步人选提名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比如:能否既符合中央的总体政策要求,又体现地方的执行创新;既扩大用人中的民主,又体现用人中的集中;既落实党委用人的决定权、组织部门的建议权,又保证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及相关方面的推荐权;既扩大选人用人范围,让具备条件的人选都有被推荐的机会,又保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可以说,能否在这些关系之间找到一个和谐的结合点,使提名的原则要求和选人的总体目标达成一致,这是提名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关键所在。为此,省委组织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8个职位的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了人选提名的原则要求,并报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一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民意,发挥省委常委会、全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提名和把关作用;二要切实防止不正之风,提高民主推荐的科学性、真实性;三要坚持差额择优,做到好中选优;四要体现岗位特点,按照职位进行选拔。

  问:“差额择优”如何保证人选素质?

  答:为确保这次提名人选的素质,我们设计了3个环节。一是制定上述原则。二是组织部门汇总各方意见,综合平衡、反复比较,先后两次提出建议人选。第一次是分别听取省领导和有关方面意见后,逐个职位按不少于1︰3的比例提出初步人选;第二次是在全委会推荐之后,按1︰2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三是从审定规则到推荐、票决出考察人选,3次上常委会,1次上全委会,有效地保证了人选素质。

  信息公开与选人公正的互动更加和谐

  问:本次“差额票决”省委委员初步人选的大胆探索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我们认为,在制度设计、程序安排和选人质量等方面,整个提名过程初步达到如下4个更加和谐:

  从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来看,既尊重和发挥了全委会的提名主体作用,又坚持常委会的领导把关作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都得到比较充分的体现,这是用人民主与集中的一次良性互动,促进了用人民主与集中的双向互动更加和谐。

  从扩大民主来看,既充分听取和尊重了各方意见,又充分体现了组织的用人意图。在提出初步建议人选环节,充分听取省委常委,省人大、政协主要领导以及分管省领导和有关方面意见。在省委全体(扩大)会议推荐环节,在推荐票上设立“另选人”栏目,与会同志既可以推荐建议名单中的人选,也可以结合平时对干部的了解推荐建议名单以外的人选。这两个环节都最大限度地听取了意见,集中了民意。与此同时,提名全程,组织部门汇总各方意见,综合平衡、反复比较,先后两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省委经过3次常委会讨论决定提名原则和确定人选。这样的制度安排,实现了民意和组织意图的同向互动更加和谐。

  从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来看,在整个过程中,组织部门通过制定提名原则要求和工作方案,以及两次提出初步人选建议,省委以此为基础,通过常委会讨论决定,这既体现了组织部门的建议权,又充分体现了省委的决定权。组织部门的参谋职能与省委的领导职能的先后互动更加和谐。

  从保证选人质量来看,无论是个别征求意见,还是会议集中推荐、集体票决,都公开政策规定、提名原则、职位要求和建议人选等各方面的信息,既保证了全委会成员和相关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阳光选人,实现了信息公开与选人公正的良好互动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