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出台意见加强作风建设 为敢担当负责的干部撑腰鼓劲
时间:2018/2/24 9:23:31    作者:记者 庄滨滨    来源:大众网

德州市召开全市作风建设工作会议。

  2月23日,德州市召开全市作风建设会议,会上印发了《中共德州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强化正向激励,强化惩戒问责,落实容错免责机制,及时对出于公心、不谋私利而出现失误的干部给予宽容免责,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意见》共分8个部分,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细化为19条细则。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方面,《意见》提出要大兴学习之风,继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大宣讲、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同时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以致用。

  坚持从严从实、奋发有为方面,《意见》对领导干部带头、工作执行、工作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提出让有为者有位、实干者实惠,激发广大干部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内生动力。

  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意见》提出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升服务效能,营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优良环境,真正使德州成为让企业充满活力的城市。

  《意见》还对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实落地、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等进行了阐述。按照《意见》,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作风建设负总责,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带好“绝大多数”,以过硬作风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地生根。

  中共德州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

  (2018年2月23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1.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坚定不移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定不移把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作为重大政治责任。

  2.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纪律守规矩,带头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同违反党章、破坏党纪党规的言行作斗争。

  二、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3.大兴学习之风。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真正学懂弄通做实。继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大宣讲、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照“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的要求,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不断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

  制定2018-2022年教育培训计划,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精准度。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各级党委(党组)集中学习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体研讨每季度至少1次;理论中心组成员到党校、高等院校和其他基层单位讲党课、作形势政策报告每年不少于1次。把学习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4.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的具体实践,转化为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效。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始终与群众同甘苦、共奋斗,为群众谋利益、增福祉,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6.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抓住群众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聚焦补齐民生短板,坚持每年办成一批民生实事,努力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市、县领导干部建立企业、村(社区)、困难群众联系点,直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用更多时间面对面、实打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7.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市、县、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矛盾多的地方公开接访,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深入推进城乡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8.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办事不公等问题,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严肃查处征地拆迁、涉农、涉法涉诉、教育医疗等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

  四、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实落地

  9.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自身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自觉从旧的思想观念、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围绕不思进取、不想作为、不敢担当、不抓落实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抓住用好全省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德州市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区四基地”、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等重大机遇,先行先试、争先创优。

  10.提升境界标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决策部署,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研究制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统计体系、绩效体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集中力量向抓重点、抓落实上聚焦,向突破难点、瓶颈上聚焦,向补短板、强弱项上聚焦,突破关键环节,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11.坚持抓早抓小。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纠正工作背后的作风问题、作风背后的纪律问题,从一项项具体工作、一件件具体事例、一个个具体项目中查摆问题、改进作风。着眼抓“苗头”、治“未病”,分类进行警示教育,做到既严管干部又关心干部。

  12.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久久为功祛除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从严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办法,主动查摆“十种新表现”在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人的具体表现,制定“量化预警”标准,着力提高贯彻力、执行力。针对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等问题,更大力度精简会议、文件、简报,提倡少开会、开短会,严格控制会议频率、规格、时间,严格执行会议审批、“无会日”制度。严格控制各类节庆活动,减少领导干部应酬性活动。规范领导干部活动新闻报道。严格控制针对基层的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多到条件艰苦、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蹲点调研,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坚决杜绝看“经典路线”、搞“走秀式”调研、劳而无果的做法。

  六、坚持从严从实、奋发有为

  13.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把抓落实作为践行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具体要求,认认真真做好每件事、认认真真对待每一天,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树立正确政绩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坚决防止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带头抓好重点工作、重点事项、重点项目。强化工作执行力,坚持崇尚实干、力戒空谈、精准发力,构建目标清晰、责任明确、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推动中央大政方针、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德州落地生根。对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重大问题,健全督察机制、提高督察实效。搞好工作评价,着力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坚决杜绝“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错误思想,坚决反对上推下卸、回避矛盾、敷衍塞责、一推了之等错误做法,让有为者有位、实干者实惠,激发广大干部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内生动力。

  七、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14.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用法治思维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把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依法用权、正确用权、干净用权,坚决反对违背程序、暗箱操作,坚决杜绝用土政策、土规定替代法规制度。

  15.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政府创造环境、企业创造财富”的工作要求,营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优良环境,真正使德州成为让企业充满活力的城市。常态化开展重点企业“三航”培植计划、“进解促”工作,为企业发展铺路架桥、搞好服务。尊重、关心、爱护企业和企业家,注重从制约发展的关键环节补齐短板,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久。

  16.提升服务效能。推广“一件事只跑一次”的经验做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市权县用”,构建扁平化审批服务机制。进一步理顺优化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坚决杜绝擅离职守、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不良现象。

  八、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17.强化正向激励。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作出示范,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带头推动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市委《关于树立“三严三实”干部导向为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的意见》,研究制定《德州市干部正向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深入落实“20字”好干部标准,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干部。按规定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津贴补贴、职务与职级并行、带薪年休假和加班调休、干部体检制度;建立干部关心关怀和慰问帮扶机制,主动解决实际困难。对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记功奖励。每年在全市评选一定数量的“担当作为好干部”“干事创业好团队”。在政策范围内逐步加大奖励力度,受到嘉奖、记功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发放奖金。

  18.强化惩戒问责。全面落实《德州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和《德州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做到常问、敢问、真问、善问。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干部作风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集中筛选一批作风问题线索,对问题反映集中但查处不力的重点督办;涉及重要岗位的县处级、乡科级干部,由市纪委(监委)直接督办。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起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对不想事、不谋事、不干事、不成事等“庸懒散”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坚决调整不忠诚、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推行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制度。纪检监察机关把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整治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任务,与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结合,与查处涉黑腐败、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工作相结合,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19.落实容错免责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全面落实《德州市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办法(试行)》和《德州市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若干规定(试行)》,深入剖析典型,及时对出于公心、不谋私利而出现失误的干部给予宽容免责,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作风建设负总责,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带好“绝大多数”,以过硬作风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