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DLN开展 “社会治理”专题远程培训班
时间:2017/11/13 17:25:47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当前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新时期,社会管理领域面临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从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模式转变。那么如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就成为各级政府需要思考和探索的新课题。为推进西部地区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中国西部开发远程学习网管理中心与浙江大学管理培训中心于2017年112-11月3日联合举办社会治理”远程培训讲座。本次培训由德国赛德尔基金会支持。来自贵州、西藏2家省级学习中心,以及西藏日喀则、贵州遵义、贵州黔东南、四川宜宾、四川攀枝花、四川泸州、四川巴中、四川乐山、四川南充、陕西宝鸡、甘肃张掖、重庆万州和内蒙古呼伦贝尔13家地州市级学习中心的约600名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学员大多来自于西部地区市(县)政府、工委、政府办、综治办、党校等部门,其余来自相关研究机构和高校。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刘少杰主任围绕《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新形势下的社会治理创新》进行了讲解,介绍了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与社会治理的新任务,特别强调西部地区的多民族差别和宗教信仰的差异是导致新时期西部地区社会主要矛盾表现突出和复杂的原因,提出了一系列化解社会矛盾的重大战略决策以及四项社会治理原则,最后他指出要在网络化基础上推进西部地区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社会研究室张继焦主任针对《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工作创新》进行了专题讲座,介绍了社会治理的四个特征,结合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剖析了社会治理的重要性,指出面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增加,要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加强网格化管理,建立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重要机制,注意充分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尤其对少小民族要予以重点关注。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唐任伍院长进行了题为《农村矛盾纠纷特点及调解工作的方法和技巧》的讲座,介绍了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五大特点及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方法与技巧,具体包括:要坚持宜疏导不宜堵压、宜化解不宜激化的基本原则,不断研究农村矛盾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创新基层组织建设,改善队伍结构,强化工作效能,真正使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成为改革发展的“助推器”。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郭小冬副院长讲授了《城市社区的纠纷类型与居委会的调解功能》课程,阐述了城市发展社会变革对社区纠纷和居委会带来的影响,并从居委会和社区两个方面对居委会纠纷调解功能弱化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她认为未来应对居委会纠纷调解功能进行变革,明确社区各组织的分工与范围,变社区调解为调节,畅通表达途径,实现真正的利益诉求。